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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5:28    点击次数: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秀社会实践团队(5支)


1. 申报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并在校级媒体上发布过两篇及以上新闻稿,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发布过新闻稿的团队优先考虑,对在党史学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团队给予重要考虑。


2. 学院将于10月19日下午14:00于知新楼B105组织社会实践团队进行线答辩,请所有立项团队负责人提前准备《ok138cn太阳集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严禁过分包装)和其他相关结项材料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评审打分参照《ok138cn太阳集团暑期社会实践答辩评审标准》。各校级专项另行分配名额,将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考核,评选校级优秀团队,不参与学院答辩。


3. 请于10月19日上午10:00将社会实践结题书、答辩PPT和《ok138cn太阳集团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cxsjb23@163.com,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发送者视为无PPT答辩。




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1人)


1. 推荐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原则上随队指导团队开展5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


2.有意向推举团队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的团队,请于10月19日上午10:00前填写《ok138cn太阳集团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并发送至cxsjb23@163.com,邮件请以“年级+团队+指导老师姓名+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为主题。过期视为放弃资格。




三、优秀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0人)


1. 推荐个人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在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对在党史学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实践参与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重要考量、大力选树。


2.跨学院组队的同学由队长所在学院推荐,并同时提交队长所在学院开具跨学院社会实践证明交由该生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进行评定,名额含在上述名额分配中,不再另行划拨,证明材料由学院团委留存备查。


3.请有意申报先进个人的同学,请于10月19日上午10:00前将《ok138cn太阳集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cxsjb23@163.com。邮件请以“年级+专业+姓名+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为主题。过期视为放弃资格。




四、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3篇)


1. 推荐社会实践报告应紧密结合实践活动过程、体现实践活动成果,内容丰富、逻辑清晰,具有实效性与创新性。


2. 请有意申报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同学填写《ok138cn太阳集团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推荐表》附于实践报告前面(严禁过度包装),请于10月19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发至cxsjb23@163.com。邮件请以“年级+专业+姓名+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为主题。过期视为放弃资格。




有关附件材料下载网址:


http://www.youth.sdu.edu.cn/tz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4&wbnewsid=8833


【作者: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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