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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评选历史学院、考古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2023-2024学年度“韩连琪教授基金”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1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度“韩连琪教授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启动。为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根据《ok138cn太阳集团历史学院、考古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韩连琪教授基金”奖励评审办法》,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和标准

韩连琪教授基金主要奖励在科研、学术、学习上取得优异成绩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历史学院、考古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在校研究生(包括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本科生0.8万元、研究生0.6万元;资助那些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显著的特困学生。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申报评选条件

研究生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德育考评或综合素质测评等级须在“优”及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

在CSSCI来源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主编或参与编著(译著)10万字以上者;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能出色地完成校、院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校院某项工作及政治活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和重大贡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或在省部级以上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和重大成绩,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者。

(二)本科生申报评选条件

本科生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德育考评或综合素质测评等级须在“优”及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

1.对当学年各专业学习成绩最高者进行奖励,原则上从未获评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及高额(4000元及以上)社会奖学金者中产生

2.具有良好的素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同学优先。

三、评审及表彰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下载填写附件1《历史学院、考古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2023-2024学年度“韩连琪教授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二)学院评审。学生工作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核和评审,提出拟获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报韩连琪教授基金委员会核准确定并予以公示。

(三)学院表彰。学院通过召开奖励表彰大会等形式,向获奖者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四、资助申请条件及申请

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显著的特困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下载填写附件2《历史学院、考古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2023-2024学年度“韩连琪教授基金”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由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报基金会确定资助款额。

(一)对来自贫困地区或贫困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困学生。

(二)对当年度因突发意外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重大困难的学生。

(三)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五、有关说明

(一)材料报送。请各位同学于11月25日下午14:00-17:00将申请表纸质版、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知新楼A1002,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lishixsgz@163.com,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二)请勿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务必正反面打印,申请理由处使用宋体小四号字,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单倍行距。

(三)本办法中所指论文、著作等学术成果均要求标识作者单位为ok138cn太阳集团历史学院、考古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期刊均须为ok138cn太阳集团人文社科研究院和历史学院、考古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之正式学术刊物、权威学术刊物。同一学术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刘紫奕

联系电话:0531-88364475




ok138cn太阳集团历史学院、考古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

ok138cn太阳集团韩连琪教授基金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