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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4日 13:53    点击次数:388

 

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遴选的通知

                                 http://www.grad.sdu.edu.cn/info/1055/6151.htm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项目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人选条件、选拔办法、派出与管理等信息请参见“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请特别注意人选条件第六条要求:“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学校将严格按照该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实施。

二、工作安排

我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推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9320日前

所在单位评审、推荐

申请人材料交至培养单位。包括以下材料:①《ok138cn太阳集团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申请表》(附件2)②外方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应明确出访时间)③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不超过3页)④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培养单位将组织专家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综合申请人近几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情况、业务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情况等,进行材料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2019320日至329

推荐人选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

推荐人选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申报项目名称”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受理单位名称”为“ok138cn太阳集团”。

201941日前

所在单位提交材料

所在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正式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书面材料及Word版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400字,发送至邮箱pyb@sdu.edu.cn。审核人在申请表右上方签字,盖学院公章。

2019412日前

学校审核提交申请材料

学校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上报CSC材料。

20196

基金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三、请选派人员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期派出,在外交流时间不得少于四周。

四、派出人员回国后,应该在一个月内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总结报告》、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培养办: 0531-88369367

威海校区研究生处:0631-5688367

青岛校区研究生处:0532-58630228

齐鲁医学部研究生处:0531-88380030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电话见本院网站。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23

 

附件

1.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

2.《ok138cn太阳集团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申请表》

3.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4.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5.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总结报告

 


【作者:    责任编辑:王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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